2021-4-9 | 行政事業論文
本文作者:李鶴 鄭傲 單位:沈陽市科學技術局會計核算中心 中央財經大學財務管理專業
在會計核算上,核算中心會計人員基本上都是按照核算單位報賬會計填寫的報銷單上的費用列支渠道和科目內容進行核算,這樣就難免出現信息不完全準確的現象。會計集中核算以后,被核算單位會計核算工作移至會計核算中心,而財產物資仍由原單位進行管理,資產管理工作與會計核算分離,許多被核算單位往往只重資金管理而輕物資管理,容易造成固定資產購置及報廢處置不規范、隨意性大、固定資產入賬及核銷不及時,甚至有些被核算單位為避免管理資產麻煩,在購置固定資產時化整為零不進入固定資產核算,形成賬外資產,造成賬實不符。
部分被核算單位領導認為,進行了會計集中核算,單位的資金往來、財務收支都由核算中心進行核算會計核算、審核和監督,本單位不必再進行財務管理。單位報賬員認為,自己只是現金收付的出納員和會計憑證接收、報賬的票據傳遞員,這些導致了單位財務的預算、計劃、分析、控制、監督等重要管理工作沒有開展,造成了單位財務內部牽制與監督機制弱化。
由于審計部門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增加了中間人———核算中心,審計部門了解部門預算、專項經費、財務收支及核算詳細情況時,往往核算中心會計對經濟業務事項的實際情況說不清楚,而被核算單位報帳會計對賬務處理一問三不知,使得審計資料提供不及時,核算中心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可能就一些會計責任問題出現真空。
核算單位不能及時、全面地了解本部門的財務狀況由于核算中心每月只向核算單位報送一次報表,并且報表數字相對濃縮、抽象,這對單位財務及時、全面地了解并掌握本部門的財務狀況極為不利。同樣,核算中心會計對單位情況了解較少,都是對經濟業務活動的事后核算和監督,弱化了會計的預測、分析、決策等職能。
針對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存在的財務現象和問題,應加強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開展會計集中核算工作初期,各部門結合自身的經濟業務活動特點,已建立了一系列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如收支管理制度、開支標準制度、內部稽核制度、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檢查制度等,逐步建立起了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內部管理控制體系。但隨著會計集中核算工作的深入開展,必將會遇到原制度沒有涉及到的新問題,各單位要根據新情況,進一步完善和執行各項財務制度,嚴格堵塞管理上的漏洞。
財務管理建立在會計核算信息基礎上,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要由核算中心和核算單位共同實施,如果不能相互很好地溝通、協作與配合,就難以做好財務管理工作。被核算單位要主動、及時地與會計核算中心進行溝通,使會計人員能深入了解和掌握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開展情況,從而對本單位的各項支出進行更為有效地核算、監督和管理。會計核算中心也要加強與被核算單位的溝通,全面了解被核算單位的項目實施情況、業務開展情況等,加快由核算型向管理型的職能轉變,指導核算單位加強財務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好核算、監督、服務的職能作用。
實施會計集中核算后,會計核算工作在核算中心進行,但被核算單位的預算管理、資產管理、經濟活動分析、內部控制和監督等重要財務管理工作仍需要單位的財務人員完成,因此,被核算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擔子不是輕了而是更重了。被核算單位領導要增強財務管理意識,強化財務管理工作,配備政策水平高、業務能力強的財務人員,制定符合財經法規、切合單位實際、便于組織實施的財務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以確保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完善內部財務檢查機制,強化外部財務監督。通過加強外部監督,充分發揮審計、紀檢監察、財政的財務監督作用。在會計集中核算下,財務監督要根據不同的對象側重選取不同的核算單位。由于核算中心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已進行了一定的管理監督,因此,財務監督檢查應側重在核算中心可能監督不到位的事項,如收入真實完整情況、支出的合理性情況、專項資金有無擠占、挪用、浪費現象、財產管理安全完整等。核算中心的檢查重點應放在會計核算和管理監督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科學、合理、嚴密有效并認真執行,核算是否規范合理,貨幣資金是否安全完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