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CI發了再翻譯發C刊算重復投稿嗎?這就需要作者了解重復投稿的行為,掌握出版社的規范指南,嚴格來說SSCI發了再翻譯發C刊算重復投稿的,但在學術界也會存在這樣的現象,要正確的操作才能避免涉嫌重復投稿。
1表現類型:一篇文章不同語種的譯本。
行為方式:作者在另一語種的投稿中未對原文獻做任何誠信標注和說明。
違背倫理規范嗎:是!將作者原文(或他人文獻)的譯文內容不做任何引用和標注,權當新文章投稿。
應該如何做:
1) 如作者欲將母語文本的譯文投向不同國家不同語種的期刊,首先要得到原出版者的許可;
2) 一定要詳細明示原文獻,并標注其語種的譯釋內容與概略范圍等。
2表現類型:同一語種一稿多投。
行為方式:同時將同一語種的稿件投向2 或多個期刊。
違背倫理規范嗎:是!
應該如何做:
1) 切忌同時將1 篇原文投向不同期刊;
2) 除非所投期刊對投稿有明確退稿答復,作者才有權投向他刊。
3表現類型:重復發表。
行為方式:作者不做任何表明,把已發表的文獻或者取其一部分內容權當新文章再次投稿到另一期刊。
違背倫理規范嗎:是!
應該如何做:
1) 切忌將已經發表文獻投向他刊;
2) 切忌將相同研究內容拆分成多篇文章投向多個期刊;
3) 刊發已經公開存檔并注冊的文本內容(如會議論文集、會議文本等)也會被認為重復發表;
4) 包括已經刊發的會議文摘集等。
4表現類型:對原文本循環使用, 多次釋意原文本。
行為方式:作者將其自己的一篇原始研究文章從不同角度和不同方面拆分出2 篇或多篇文章投稿,而不加任何標明注釋。
違背倫理規范嗎:是!將同一研究成果人為地分拆成幾篇文章, 必然致使幾篇文章中的內容重合這是一種抄襲或原文本再循環利用的現象。
應該如何做:
1) 對任何已發表的文本要直接做出標引,即使作者用自己的語言重新詮釋已刊的內容;
2) 一定按照規范標引參考文獻來源。
上述就是重復投稿的幾種表現類型,雙(多)語發表的合理性與透明性也是存在的,而且世界文化與科技交流需要不同文種的翻譯與出版,佐證了一稿雙(多)語發表的合理性。因而SSCI發了再翻譯為C刊發表,只要操作得當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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