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行政事業論文
本文作者:徐雪琴 單位:深圳市南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會計風險的控制對外部監督體制的完善程度具有較強的依賴性,由于當前針對外部監督體制的完善還欠缺對應的積極主動性,沒有能夠建立起較為長效的監督機制,導致行政事業單位的風險控制機制不能發揮出對應的作用。而只是作為一個宏觀性的經營與發展政策指導作用,更加不能深入的指導社會實踐活動,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會計風險控制缺乏規范性以及經常性的監督與指導。針對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活動職能不能實現。
近些年來,隨著實施過程中的非稅收收入管理制度、政府集中采購制度以及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等管理制度的不斷全面推行,我國的行政事業單位支付制度等不斷的適應我國的基本國情。但是,在推行的過程中還存在著相關的難題,尤其是在政府集中采購制度、非稅收入管理制度以及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等推行過程中還存在著經驗不足以及推廣體系缺乏等問題。
因此,在改革的過程中應該在遵循對應支付標準的基礎上,通過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進行強化,通過收支兩條線的方式實現對支出與收入模式的改革,從制度上對會計人員以及相關負責人的行為等進行約束。
同時,還應該在當前支出以及收入模式的基礎上進行改革,從制度上對會計人員以及財務負責人員進行行為約束,使得財務負責人員以及會計人員直接對政府負責,通過執行相關的國家政策、法規以及方針政策等,最終實現對國家和個人負責的目的。通過這些措施可以有效的避免行政事業單位在會計信息管理以及信息失真的過程中產生的問題,有效遏制腐敗以及收受賄賂等現象的發生。
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監督機制主要包括內部會計監督體系以及外部監督體系兩個主要部分,其中,外部監督體系又設計到政府監督體系和社會監督體系兩個主要部分。對行政事業單位而言,外部監督的主要作用要大于內部監督的作用。
針對行政事業單位,政府的監督行為主要是通過產權約束與行政監督相結合的方式來進行。通過監督體系中各個監督部門的緊密合作,有效的避免了重復監督行為的出現。對于社會監督量,主要是利用社會監督的輔助能力,對會計師審計制度等進行完善,最終建立一個綜合業務素質較高、道德觀念較強的高素質會計師隊伍。
內部會計控制體系是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目的得以實現的根本。行政事業單位應該對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進行健全與完善,在此基礎上對從事財務相關工作人員,諸如:記賬人員、會計事務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管理人員等,對他們的職責進行明晰,并形成相互制約的內部控制體系;對于單位需要進行的重大投資、資產處置以及資金調度等較為重大的經濟事務處理時,應該執行對應的制約與監督制度,通過得當的制約程序實現對應的目標;明確的確定財產清查范圍、期限以及組織的具體程序等;對企業內部控制程序過程中需要確定的資料等進行定期的內部設計以及處理,這樣可以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體系與職責目標等進行進一步的確定。
綜上所述,當前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會計控制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尤其是在制度的完善程度、會計信息的真實程度等方面還比較欠缺。本文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對應的解決策略,對提高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財務控制水平,降低單位財務風險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