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存在的問題
1.處置不良資產的手段創新性不足
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置不良資產之時,較為習慣于使用傳統的手段,這些手段主要包括訴訟、拍賣、租賃。然而,就現代資產管理公司而言,證券營銷往往是其主要資產管理手段。相對于資產管理公司所擁有的極其分散的不良資產債權,拍賣、租賃等傳統手段有著極大的局限性。因為接手這些不良債權的對象僅限于一些實業投資者,接受的規模有限,顯然,這與各家資產管理公司希望通過一單或幾單協議,快速實現對大量資產大批量的處置愿望不符。在訴訟程序中,資產管理公司一般都穩操勝券,但漫長的審理和追償過程,以及較低的追償率加大了不良資產的回收成本。據報道,訴訟追償能收回的現金一僅在20%左右。
2.處置不良資產的市場體系不健全
當前,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所面臨的市場經營環境較為不成熟,加之與之相對應的處置不良資產的市場體系不健全,使得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嚴重滯后于國外。具體而言,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面臨的市場體系不健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政府干預過多,當前,無論是大型銀行還是國企的重組,政府都必然參與到其中,這極大地降低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市場化經營的水平。二是我國金融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程度十分有限,在處置不良資產的過程中,很難吸引較多外資收購資金。三是我國國內債券市場處于初級階段,債券市場規模很小,使得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置不良資產的過程中,也很難采用債券的處置方式。
3.專業性人才缺乏
當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還存在的一重大問題就是專業性人才的缺乏,使得在處理不良資產的過程中面臨著嚴重的人才困境。而目前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僅僅員工少,而且大部分是相關的銀行系統中調入,雖然這種做法能使資產管理公司盡快得到管理人才,但由于它與銀行的各項業務有著本質的區別,因此在商業銀行這種文化環境內培養出來的人員其素質是難以滿足資產管理公司要求的。
二、提高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能力的路徑選擇
1.創新不良資產處置手段
在不良資產的處置手段上,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具備開放性的視野,除了充分發揮傳統訴訟、拍賣、租賃手段的作用之外,還應積極國外先進的處理不良資產的經驗,結合我國的國情,制定出新型的不良資產處置方案。具體而言,這些創新型的手段包括以下幾種:一是發行資產支持證券,針對未來可以產生現金收入的不良資產,可以采取此種方法,此種方法可以有效盤活不良資產。二是債轉股。從實質上分析,債轉股并不會對企業形成實質性的幫助,只是會降低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因此,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采取此種方法之時,需要積極推動企業的改組改制,使得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權最終能夠安穩退出。三是建立虛擬超市。使得不良資產也可以進行該掛牌交易。四是組建中外合資公司,以應對國際性的不良資產處置。
2.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只有在健康、良好的市場環境之下,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才能順利開展不良資產的處置工作。第一,在市場經濟的背景之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行為理應由市場自主決定,政府可以對其進行宏觀的引導,但不能干預過多,否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就難以發揮相應的作用。第二,我國應充分發揮加入世貿組織的作用,進一步擴大開放,使得外資也能介入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不良資產處置工作。第三,加強金融體制改革,在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前提下,出臺相應的金融政策,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創新不良資產處置手段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
3.完善人力資源管理機制
與其他類別的公司相比,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一類知識高度密集型的企業,其業務范圍涉及到企業管理、證券業、投資銀行業等多個領域,因此,要制定科學、合理的不良資產處置方案,需要具備資產評估、證券、投資、法律、企業管理等多方面的人才,而且如果員工只具備上述的某一項專業技能,還難以在實際工作中發揮實質的作用,而是需要員工具備上述多方面的專業技能。基于此,資產管理公司要成功地處置不良資產,最重要的是能夠創建一種全新的人才使用機制,不能沿用現有的國有商業銀行的用人制度,更不能照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用人制度,將具備多種金融知識、管理背景的復合型人才引入公司,以保障不良資產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作者:甄嘉興 單位: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