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信用風險論文
一、小微企業信用風險的成因分析
信息不對稱的影響。銀行與小微企業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狀態。小微企業可知銀行的經營情況,而銀行卻因小微企業的財務報表和相關資料不公開、不透明,可信度不高而難以做出科學決策。信息不對稱同樣存在于銀政、銀銀、政企之間,加之法律約束不足、社會信用管理體系不完善等外部因素,進一步加劇了小微企業利用信息不對稱優勢造假獲取貸款,最后又失信違約的機會主義傾向。
二、城商行在小微企業信用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對風險控制的認識不到位,風險管理意識僵化
個別行存在對客戶集中度、產業政策、區域經濟政策調整方向等缺乏足夠的重視,面對風險主動退出意識不強,甚至以存量客戶即將到期等為由倒逼審批,喪失風險管理機遇?;鶎有袑λ鶢I銷的業務缺乏精細化測算,只在乎短期能否帶來存款,不在乎是否真正盈利、是否存在風險隱患,更不在乎未來能否全身而退。個別信貸人員在調查環節不能盡職、在審批環節敷衍塞責,甚至不說真話、更有甚者為企業支招試圖繞過審批。
2.小微企業貸款信用風險評估水平不高
城商行尚未建立專門針對小微企業貸款業務的風險評估體系。從實際情況看,城商行在風險評估體系的指標設計并不能完全反應小微企業真實的生存、發展狀態。城商行在信用風險分析方面以定性分析為主,定量分析不足,打分卡、交叉檢驗等先進的方法運用不足,難以精確地計量各類授信資產的成本和收益以及科學合理地確定授信額度。
3.貸后管理環節相對薄弱
基層行落實貸后管理松懈,檢查記錄對客戶信息挖掘不夠,流于形式,信貸檔案管理混亂,資料不完整、不詳細。信用風險預警體系不夠完善。相對于貸前調查和貸款清收工作,銀行對于如何進行動態監測和識別貸后風險卻不夠關注,使原本能夠掌握的一些風險預警信號未能及時發現、掌握。
4.城商行的問責機制尚不完善
銀行在責任追究范圍定位、客觀區分主次責任人、落實堅持區別對待的原則、界定責任認定標準、劃分管理權限、嚴格追究責任等方面的具體要求仍存在模糊之處,風險問責的管理制度應進一步完善,使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更強。問責不應僅限于不良貸款已經發生的情形,應貫穿于信用風險管理的始終,逐步由當前的事后問責向過程問責改變。
三、小微企業信用風險管理的建議
1.結合小微企業特征,不斷完善銀行信用風險評估體系
小微企業信用風險評估體系是一個綜合型系統性體系,包括評價方法以及模型的選擇、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小微企業信息數據庫的建立等。銀行應注重小微企業財務信息和軟信息方面的收集和分析。鑒于小微企業信息不完整、財務報表不全面的實際情況,應設計簡易的風險評估報表。財務數據分析應強調以現金流為核心的信貸理念,回歸信貸本質,通過交叉檢驗了解企業真實情況,通過查看流水賬、快遞單證、盤點存貨等著重分析小微企業客戶的現金流情況。
2.進一步完善小微企業風險預警體系
預警指標體系的設置和信用風險的評分,應能夠體現借款人未來發展的方向和趨勢,提前預見借款人未來違約風險的可能性大小。應及時關注國家宏觀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變化,根據時間差別適時、合理調整預警體系,注意收集客戶的各類信息,對數據進行及時更新,以便對模型參數做出適度的調整,以求及時、真實地反應小微企業信用風險狀況。
3.完善持續跟蹤監測機制和風險緩釋機制
當前小微企業信用風險壓力不容樂觀,城商行應進一步完善持續的跟蹤監測機制,結合相關部門發布的行業風險提示,準確把控貸款形態變遷趨勢,從而前瞻性做好風險預判,第一時間采取應對措施。在此基礎上調結構,做好風險緩釋。
4.將信貸人員績效考核納入貸后管理范疇
將客戶經理貸后管理工作質量與客戶經理的當期經濟利益掛鉤,使貸后管理工作不到位者當期就有經濟損失。例如客戶經理考核辦法引入貸后管理工作質量考核,包括貸后檢查以及五級分類的按時完成情況,資料的完整性和報告質量,專項檢查的按時完成情況和報告質量,授信客戶的預警報告情況,關注類貸款監控表是否按時報告等項,每項考核都與客戶經理收入直接掛鉤。
5.全面提升信貸人員素質,做好信用風險管理
堅持推進信貸人員從業的資格認證制度,通過完善選拔和考核機制擇優選用。同時,建立淘汰機制,對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信貸人員以及存在道德風險或不盡職履職的人員,果斷及時退出信貸專業崗位。做好道德水平教育,加強風險管理知識、信貸業務處理技術等方面的專業培訓,提高信貸人員對宏觀經濟金融形勢的準確判斷力,多措并舉促進信貸人員全面提高風險管理水平,從而有效控制銀行信貸風險。
作者:王惠穎 單位:營口銀行鞍山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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