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家園,是國家發展的內在動力。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2018年11月,習近平同志在上海考察時強調,城市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要發揮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作用和居民的自治功能,做到人人參與、人人負責、人人奉獻、人人共享。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良好的城市治理是實現社會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城市建設水平的不斷提高,城市管理工作在探索中砥礪前行,在改革中開拓創新,逐漸走向城市治理。城市管理指政府或相關部門運用權力對城市各類公共事務進行的剛性管理。城市治理是對城市管理的延伸,是一種集管理與服務于一身,在參與、溝通、協商、合作的基礎上各個參與主體,包括政府、社會組織、私營部門、公眾等共同參與的利益整合過程,其最終目標是解決影響人們生活的城市公共問題,進而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
重慶市城市管理局嚴格按照習近平同志對我市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的重要指示要求,努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深入落實重慶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市品質提升行動計劃”和“大城智管、大城細管、大城眾管”的重慶市新時代城市治理理念,努力邁向“良好的城市治理”,提高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治理能力和水平。為適應城市管理新形勢新要求,重慶市通過改革城市管理體制,完善城市治理機制,推進網格管理、智慧管理,發揮社區作用,動員公眾參與,提高市民文明素質。逐步引導社會組織、市場中介機構、公民法人參與城市治理,推動城市管理從一元管理走向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共評的共同締造。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動的城市治理共同體。
一、重慶城市治理存在的問題
(一)“大城智管”深度有待拓展
1.基礎欠缺,作用不實。部分區縣的智慧城管還停留在系統建設層面,“重建設輕管理”思想依然存在,機構設置、高位協調、專業隊伍、工作經費等方面客觀基礎條件保障還不夠,監督、指揮、協調等職能在日常城市綜合管理、創文創衛創優等重大任務中作用發揮不明顯。
2.保障不足,發展不均。首先,市政基礎設施在規劃、建設中智能化布局不足,移交管理后進行改造,技術要求、施工難度、投入成本均面臨較大困難。其次,城市管理部件點多面廣體量大、技術與需求融合不夠、芯片模組本地化不高、財政投入不足等現實困難制約,物聯傳感技術在城市管理行業的推廣應用進程還需進一步提速。最后,全市整體發展不平衡,主城區之間有差距,遠郊區縣與主城差距更大,大部分區縣人、財、物投入少。
(二)“大城細管”進度有待提升
1.“五長制”和“門前三包”存在重任務輕質量、重硬件輕軟件的現象。部分區為盡快完成示范道路建設任務,忽視了建設質量。部分單位只滿足于責任書簽訂、責任牌上墻,沒有考慮制定相應制度措施推進試點工作開展,“門前三包”的實際效果未得到有效體現。
2.“馬路辦公”常態化、機制化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城市綜合管理體制、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治理手段、方法還有待持續改進,城市管理問題“反復整、整反復”的現象還存在,需要進一步健全長效治理機制。
3.垃圾分類工作機制尚需加強,配套保障措施還需進一步強化,對相關責任部門缺乏有效督促手段,容易出現“單打獨斗”“內部循環”現象;部分區縣分類體系不完備,末端處理部分受限,影響我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宣傳教育需深化,習慣養成任重道遠,導致垃圾分類準確率、達標率偏低。
(三)“大城眾管”深度有待加強
市民協同參與共治共管氛圍不濃,缺乏社會組織、企業和市民的多方參與,城市管理志愿服務活動起步較晚,作用發揮不夠。
1.部分區縣工作機制不夠健全。五長制、網格化的分段劃片的責任機制落實不到位,工作臺賬不健全,問題導向堅持得不夠好,個別區縣問題按期整改率有所下滑。
2.社會組織、市場中介機構、公民法人等責任主體參與積極性不高、責任主體實際參與范圍有限、法定三包責任尚需進一步明確。
3.城市治理社會參與的效果有待提高。社區、社會組織、市民的基層城市治理參與活動還存在流于形式的情況,整體參與效果尚需進一步提高。城市治理社會參與的方式方法、參與渠道的反饋機制等還需進一步完善。
二、厘清城市治理社會參與的基本思路
(一)聚焦黨建聯動體系,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引領作用
進一步將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優勢轉化為城市治理優勢,選取聯動轄區具有代表性的黨組織,構建城市基層黨建聯動工作新模式,探索建立街道聯動中心,社區聯動站,小區聯動點三級黨建聯動體系,探索黨建引領基層社區治理,推動城市重點、熱點、盲點和難點問題的解決。
(二)聚焦“大城眾管”體制,優化聯動協同運作機制
一是完善城市綜合管理體制。建立政府綜合協調分級負責、部門協調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城市管理體制;二是建立運作保障機制。推進“三網融合”,將城市管理、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事項納入統一網格的智慧平臺。以“城市管理要像繡花一樣精細”的理念為指引,總結和推廣城市治理的經驗做法。
(三)聚焦“以人民為中心”目標,構建城市治理共同體
探索建立重慶市及各區市(縣)的城市治理委員會,廣泛吸納專家、市民代表、社會組織等公眾委員參與。逐步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共同締造山水之城,美麗之地,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通過高新科技支撐城市治理現代化,搭建集多功能于一體的智慧化應用平臺,實現互聯互通互動、協調協作協同、共建共治共享。
推薦閱讀:《城市開發》(半月刊)創刊于1981年,由北京城市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主辦。城市建設專業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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