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具有提供社會公共服務的職能。在我國政府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堅持黨的基本綱領,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執行黨和人民群眾交予的任務,為國家社會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通常為了促進社會發展,政府會慷慨解囊投資建設民生工程,為了使建設項目能夠真正為民所用,需要加強對投資建設項目進行跟蹤審計運行模式的研究。
《審計與理財》雜志是其宗旨是宣傳和貫徹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審計與理財理論,推崇和介紹審計工作實踐,為開拓審計事業服務,為幫助國家、企事業單位和公眾理財服務,為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服務。
投資建設是政府履行社會公共服務的重要體現,隨著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高速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深入,國家建設規模的日益擴大,政府性建設投資工程項目越來越在社會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其工程項目大多是民生工程,關系著解決社會發展與人民群眾需求之間存在的問題,為了保證投資項目的質量,需要對投資建設進行跟蹤審計。
1.跟蹤審計在政府性投資建設中的必要性
1.1解決投資項目過程中各種問題的內在要求
雖然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由政府提供建設人員的勞動費用、設備工具材料等資金,這就使得安全風險得到保障,但是風險具有不確定性,是不以人的主觀意識為轉移的,風險無時無刻廣泛存在。目前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還存在前期決策不科學,現場秩序混亂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影響了建設項目的進度與質量,跟蹤審計能夠對項目進行實時跟蹤,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及時整改,從而保證工程的質量。
1.2充分利用國有資源,維護社會安定的需要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對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顯得尤為重要,但是還是出現了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修養與社會發展不相適應。在政府性投資項目建設中,在效益審計方面出師不利,一些意志力不強的干部人員受到經濟利益的驅使,滋生腐敗,導致浪費了大量資源,損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實行跟蹤審計的機制,能夠避免干部等工作人員投機取巧,防止工程項目質量不過關,建設“豆腐渣工程”,有利于有限的資源充分利用,切實保護了生態環境,由此達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三者的和諧統一。
1.3監督政府財政資金使用與明確責任的需要
跟蹤設計能夠及時發現在資金、物質等方面的使用情況上存在的問題,及時查缺補漏,并向社會發布公告,以獲取群眾的意見與建議,加強監督,體現出財政對于改善民生的作用,以促進政府職能的履行,取得人民群眾的信賴與擁護。2跟蹤審計運行模式發展現狀與幾點運行模式應用的建議
2.1跟蹤設計運行模式在投資項目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2.1.1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出現誤區
工程量清單相當于報表,是對每天建設進展的掌控,即在一張表格上填寫相關的信息,以便于管理決策人員做出科學的管理與決策。在對于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的管理上,出現了一個很大的誤區。對于其控制,存在價格過高,欺瞞虛報的不合理現象。
2.1.2審計人員能力素質不能滿足審計工作需要
對于重點建設項目,應堅持科學發展觀作為指導,依法整合審計資源,依法實施跟蹤設計,把握關鍵點,使審計效率得到大大提高。審計人員對于定額使用缺失靈活性,在現行定額中,對于材料損耗的處理是平均損耗量的處理,對于降低造價,節約成本,這無可厚非,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對于出現的特殊情況要區別開來,區別對待。新施工工藝方法,需要修訂補充定額子目,為施工建設提供周詳的參考資料,真實反映出材料等平均消耗量;在購買設備材料過程中壓價嚴重,影響使用狀況與建設質量,有時投標書中沒有提及到材料的單價,需要多個部門深入市場中調研,詢問價格,設備材料的數量沒有太高要求,審計人員通常,為了節約成本,獲得優惠價,大量購買,簽訂合同時,材料實際需求量不大,供貨方看到沒有利益可賺取,造成矛盾,耽誤了工期;實際施工經驗還有待提高,精力都放在了審核方面,即對數字文字資料的審核,監督審理人員很少深入現場,又對具體的施工工藝流程了解不夠,不能進行實地取證,很難為其他施工人員咨詢服務。
2.1.3跟蹤審計單位與建設單位在監督權上區分不清
建設單位對于審計工作不了解,不積極配合審計管理工作,而有的建設單位很支持跟蹤審計工作,把管理職能交予審計人員,增加了其工作負擔。跟蹤審計不是直接的項目負責人,不直接參與工程建設,是法律法規貫徹實施的重要體現,處理好審計單位與建設單位二者之間在監督權行使方面的關系是進行有效的跟蹤審計工作的重要保證。這種運行模式是現代審計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管理過程中各單位相互配合,把內部控制審計為重點,建立完善的審計程序,按照質量保證體系要求,形成規范制度化的跟蹤審計機制。
2.2關于跟蹤審計運行模式實施的幾點建議
基于跟蹤審計對于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的重要性,在很多項目建設中得到了廣泛應用,但是在現實中出現了很多問題。為此需要加強管理人員對于跟蹤審計的認識,提升思想觀念的轉變,加強相關審計管理方面的知識內容的學習,加強職業道德素質的宣傳教育,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確保跟蹤審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切工作在正常穩定的環境下開展。
3.結語
從上述論述可知,跟蹤審計運行模式應用是解決投資項目過程中各種問題的內在要求,是充分利用國有資源,維護社會安定的需要,是監督政府財政資金使用與明確責任的需要。目前其運行模式的應用還存在工程量計價方式出現誤區,審計人員能力素質不能滿足審計工作需要,跟蹤審計單位與建設單位在監督權上區分不清的問題,為此需要加強審計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加強相關建設方面的知識與法規的學習。
論文指導 >
SCI期刊推薦 >
論文常見問題 >
SCI常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