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產業下著作權規則變革必要性
一、互聯網產業下著作權規則面臨的變革的必要性
(一)暫時復制
復制是指以計算機網絡資源為主進行的資源拷貝。復制權是版權人依法享有的基本權,這在世界版權法中都有規定。如果不經版權人同意,其他人均不能隨意復制別人的作品,如果擅自復制或者是拷貝,這種行為均認定為侵權并且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除有法律特殊規定的情況例外。在網絡這個大環境下,根據數據傳輸的需求,網絡服務商在進行信息傳輸時,或者是用戶瀏覽網頁而在計算機中臨時形成的文件,這種行為是否構成了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復制行為?這種情況即屬于“暫時復制”的問題。
(二)網絡服務提供者ISP的法律地位
在近幾年來,《著作權法》重點在于版權人的著作權保護、相應的行政立法與司法的侵權人上,并對侵權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做了十分詳細的規定,但對于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權利與法律地位等內容均沒有明確的規定。這種情形決定了在網絡環境下,主體地位出現了不平等的狀態。網絡服務提供者在版權的使用上享有絕對的優勢,即網絡管理員,也就是網絡的掌控者、網絡的主人。網絡服務提供者掌握著所有人的資料與詳細信息,并且享有用戶權限內的權利。
二、未來網絡著作權新保護措施的設想
在我國,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一些低端設備的不斷出現,我國的網絡資源環境十分混亂,盜版猖獗、侵權嚴重,無法實現對著作權的有效保護。且法律規章與制度的發展滯后,無法跟上時發表展的步伐,可操作性極差,無法實現對網絡著作權的有效保護,甚至在某些方面尚屬空白,問題長期積累得不到及時解決。新老問題層出不窮,在疲于應付的過程中,忽略了著作權法的制定以及知識產權體系的構建。我國的網絡產業驅動下的著作權規則,在目前的情況下,應當從這樣兩個方面進行完善:
(一)明確解決問題的重點
在互聯網的發展中,著作權的保護始終是一個非常明顯的問題。我們走進互聯網,從打開網頁的那一瞬間起,就會看到有關網絡資源的著作權歸屬問題,有些著作的版權歸屬十分不明確,還有許多復制與粘貼過來的資源,根本就沒有版權歸屬,并且資源量大、內容豐富、范圍廣泛,也無從考證資源版權的個人著作權問題。有人認為廣大民眾的著作權保護意識淡薄,是這些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的重要原因。通過對外國的經驗借鑒,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針對大量資源的惡意復制行為,應當作為立法予以打擊的重點對象。商業規模的非法復制給著作權的保護帶來的極大的障礙,它的負面影響不可小覷。無論是在法律法規的制定上,還是在司法實踐上,以及行政手段的使用上,都應當對這種商業規模的大量復制行為進行處理與懲罰,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只有這樣,才能使侵犯著作權行為得到有效的改善。
(二)加強技術立法
互聯網是依靠計算機技術發展起來的,屬于高科技發展下的產物,所以許多問題必須通過技術手段加以解決。如網絡著作權法中的技術立法與程序立法問題的實際操作,都涉及大量的專業技術,故在著作權的立法上,還應當匹配相應的高科技人才,這樣有益于法律的訂立及未來操作。規則起到衡量與準繩的作用,但是法律具有約束與制約的作用。隨著互聯網產業的發展和著作權規則的形成,能夠為網絡著作權的立法過程提供參考。所以在未來的發展中,培養高素質的人才是建立未來知識產權制度中的重要內容,也是著作權規則變革的推進者與完善者。
(三)設立事前、事中法律救濟措施
在互聯網產業的發展中,人們對著作權以及網絡著作權、知識產權等的侵權行為早已屢見不鮮,更希望早些出臺相應的政策或規則對此進行禁止或處理。著作者更加關注的是通過哪些方式來禁止作品的復制與傳播行為,并且如何維權。所以在法律上應當明確規定,在侵權行為預計發生階段即能夠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控制,并進一步制止侵權行為的發生,從而完整地保障著作權人的根本利益。同時,對于已發生的侵權行為,也要及時采取相應的事前、事中救濟措施,將著作權人的利益損失降到最低。
(四)完善刑法保護機制
中美就有關知識產權的談判結束以后,通過刑法保護著作權的方法一直延續到現在,成為產權人維權的重要手段。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從這項規定中不難看出,刑法中對網絡著作權侵權的司法解釋存在較大的空白,對于網絡著作權的侵權行為引起的重大損失,應承擔的刑事責任、侵權賠償、承擔的責任等方面,均沒有相應的規定,對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及特別嚴重的情節等方面的規定都還亟須完善。
(五)合理使用法律權利限制作用
權利與義務是相輔相成的,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如果把著作權的保護作為互聯網產業驅動下著作權變革的中心內容,就失去了變革的意義。變革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公平、公正且合理地分配權利與義務,使權利人與公眾利益緊密結合起來,促進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所以網絡著作權法的制定,以及著作規則的演變與完善,最終是使權利人與廣大社會公眾受益,使人們對保護著作權規則具有認同感。所以必須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合理使用法律權利的限制作用,順應網絡著作權規則發展的步伐,制定約束機制。
三、結語
著作權法的完善,應當把私立著作權規則作為制度變革的參考,依據不同屬性的著作權規則進行合理使用,使私立著作權規則的優勢在制度的完善中發揮重要作用,起到及時協調與跟進產業發展的作用。
作者:朱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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