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從工程造價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程造價管理的對策,主要包括宏觀管理和微觀管理兩方面。
關鍵詞:工程,造價管理,存在問題
一、工程造價管理與控制存在的問題
1.造價管理觀念落后,政府過分干預
目前我國建筑工程在造價管理與控制上,存在觀念陳舊,思想落后,對建筑工程造價缺乏整體概念和認識的問題。沒有對工程造價進行全程的動態的分析認識,并進行管理和控制,在造價管理與控制中,沒有充分的實施動態管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國家對材料市場價格的監管,已經由計劃經濟時期的政府控制,轉為市場調節,市場現行材料價格隨市場的波動而波動,市場起主要的調節作用,市場價格的管理是動態的管理,全國各地的各種費用也隨市場而定。但是市場具有盲目性和滯后性的特點,其自身調節機制不是萬能的,完全依靠市場不可能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這就要求政府在關系國民經濟發展的建筑行業的價格調整上,改變落后的觀念和思想,發揮政府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杠桿作用對工程造價進行合理干預,以保證房地產市場的穩定,調節過高的房價,控制房地產泡沫。因此政府的合理干預是防止建筑工程造價市場混亂的必要手段之一。但是由于受計劃經濟的影響,一些地方的市場觀念淡薄,當地政府市場價格過多采取行政手段進行干預,對建筑工程的造價上沿用老套的方法,嚴重阻礙工程造價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2.造價工程師素質偏低
一些建筑工程造價工程師的專業技能水平低,無法做好工程的造價管理與控制工作。建筑工程造價管理是一門講究技術性的專業,而建筑工程造價具有廣泛性和復雜性的特點,工程造價涉及的范圍非常廣,而且都是涉及到專業知識,而一些造價工程師的綜合素質較低,無法做到有效的管理。現有的工程造價專業人員及其相應的管理機構,大都依靠工程定額進行工程預算的編制和審核,這對工程造價的管理與控制而言有重要意義,但是單一的手段不能適應現代造價管理的新要求。現代建筑工程的造價師,需要具備綜合的專業知識,才能勝任建筑工程造價管理與控制工作。但是目前,我國建筑行業的造價師,或者專業技術水平低,或者缺乏綜合的專業知識。此外,一些造價工程師的職業道德低下,在工程造價的管理和控制過程中,或者受各種勢力的脅迫而妥協,在造價的管理和工作上,為一些不法分子大開方便之門,嚴重影響建筑工程造價的準確性和真實性,或者為個人私利而不惜踐踏職業道德,在造價管理和控制過程中中飽私囊。這些都影響了建筑工程造價的真實有效性。
3.法制不健全
目前我國在對建筑工程造價的管理上,已經出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條款,對建筑行業的工程造價問題進行規范。但事實上出于各種原因,已經制定的法律法規在許多方面還不能應對市場經濟下復雜多變的建筑工程造價管理與控制,許多法律法規條款沒有涉及到影響建筑工程造價方面的內容,出現法律法規盲區,在實際操作中出現無法可依的現象。此外在法律法規的執行上,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比如對合同簽訂后的管理和監督不到位,許多工程的合同只是“紙合同”其內容沒有真正得到履行和實施。而且對違犯違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查處力度不夠,在執行尺度上沒有掌握好,出現徇私舞弊的現象。法制的不完善嚴重地影響了建筑工程造價的真實、合理、有效。
二、工程造價管理對策
1.規范工程造價管理主體
總體設想方案:將現行“ 條塊分割”的格局改革為有機結合的兩個層次構成的工程造價管理主體,設置宏觀管理層(工程造價專門管理機構)和微觀管理層(買方- 中介方- 賣方)兩個層次。
1.1 宏觀管理層
宏觀管理層設置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可采用協會形式組建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具體方案為:
⑴在全國設立一個協會總機構,在各委、省、直轄市、自治區設立分支機構。
⑵協會總機構及各分支機構的性質是非盈利性的。但由于造價管理機構人員的工作權利和責任大,因此,應確保其勞動報酬保持在社會平均水平以上,使其有較高的社會地位,能夠盡職盡責地干好本職工作,對其工作的監督,既要有相應的法規和行規來約束,也需要由微觀管理主體來約束。
1.2 微觀管理層
微觀管理層由買方(建設單位,項目法人)、中介方(中間機構)、賣方(施工單位)等互為依存關系的三方構成,為具體實施造價管理工作的單位。
⑴項目法人:它是將投資投入工程項目建設的投資者。與目前的投資體制改革相配合,改革工程造價管理主體,改變對政策的依賴關系,建立投資主體的風險約束機制。
⑵建設單位:它是項目法人管理項目建設的現場管理機構。
⑶中介機構:它是為工程造價管理提供咨詢服務的組織。其組織必須依法通過資格認定,依據市場規則建立自律性運行機制。實行依法服務。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接受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管理監督。
⑷施工單位:為了使施工企業走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之路。政府部門和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加大建筑產品價格改革力度,將產品的定價權交給企業.使企業具有自主定價權,同時,應為施工單位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并建立起適應市場要求的現代企業制度。
1.3完善工程造價體制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是建設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造價管理體制改革是建設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具體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⑴積極推進工程造價管理體制改革,加快工程造價管理體系的建設。通過改革,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體制,適應建設行業特點,適應國際慣例的工程造價管理體系。
⑵改革工程造價的計價辦法,使其逐漸進入市場經濟軌道。
⑶加大人才開發力度,加快人才培養速度,努力提高工程造價管理隊伍的素質,將工程造價管理人才培養工作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使工程造價管理人才的數量和質量滿足工程造價管理的需要。
三、微觀管理的主要措施
(1)項目法人。項目法人能獨立自主地經營投資者投入項目的資產,并對經營的收益和風險承擔責任,作為投資主體的項目法人在工程造價管理中的責任是:承擔動態投資風險,負責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具體內容包括:
①承擔建設期價差和應計入固定資產投資的利息。
②承擔因物價上漲、利息變化,國家政策調整等原因而導致價差和利息的增加投資。
③及時足額撥付資金。
④審核批準年價格指數及年度價差調整額。
⑵建設單位。建設單位作為項目法人管理項目建設的現場管理機構,對初步設計概算靜態投資負責。建設單位在工程造價管理中的具體職責包括:
①在主體工程項目開工之前,根據《工程限額設計方法》與設計單位簽訂限額設計合同,明確設計單位應該對工程量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
②負責基本預備費開支。在編制年度投資計劃時.應專項提出該年度基本預備費明細項目和額度。
③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
④參與初步設計概算審查,通過招標擇優選擇承包商以及參與設計修改工作。
⑶中介機構。中介機構代表委托方進行工程項目建設實施階段(或全過程)的造價控制和管理工作,并對委托方負責。其具體的工作職責包括:
①對擬建項目進行投資研究,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投資估算;進行工程設計和多方案的技術經濟比較,優化設計方案,確保設計的工程造價不突破造價限額;編寫招標或投標文件,編制標底或投標報價。
②工程監理。包括設計監理及施工質量、進度、投資控制。
③提供工程項目竣工后的評估、審核和保修咨詢等。
④科學、合理,公平、公正地編制建設項目分年度價格指數和年度價差。
⑤在國家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靜態投資限額內,編制項目管理預算。編制初步設計概算。
⑷施工單位。施工單位造價管理工作職責包括:
①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加強技術進步和經營管理工作,充分發揮企業的技術和管理優勢,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②加強項目管理。對工程項目的質量、進度、成本實行嚴格的目標管理,以獲得最大的效益。
③組織好設備、材料的采購和施工機具的租賃工作,精心組織施工,在確保工期、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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